首先要考慮的是接線或配置的問題。關(guān)于對射型光電傳感器有必要由投光部和受光部組合運用,兩端都需求供電;而回歸反射型有必要由傳感器探頭和回歸反射板組合運用;同時,用戶有必要給傳感器提供穩(wěn)定電源,假如是直流供電,有必要確認正負極,如若正負極連接過錯則會導致輸出信號沒有。
上述的原因剖析是對光電傳感器本身的考慮,咱們還需求考慮的是檢測物體的方位問題,假如檢測物體不在檢測區(qū)域,這樣的檢測是徒勞的。檢測物體有必要在傳感器能夠檢測的區(qū)域內(nèi),也是光電能夠感知的范圍內(nèi)。其次,要考慮傳感器光軸有沒有對準問題,對射型的投光部和受光部光軸有必要對準,對應的回歸反射型的探頭部分和反光板光軸有必要對準。相同還要考慮的是檢測物體是否符合規(guī)范檢測物體或者zui小檢測物體的規(guī)范,檢測物體不能小于zui小檢測物體的規(guī)范,從而防止導致對射型、反射型不能很好檢測透明物體,像反射型對檢測物體的色彩有要求,色彩越深,檢測距離越近。
假如以上狀況都能夠很明確地做出掃除后,咱們需求做的事是檢測環(huán)境的攪擾要素。如光照強度不能超出額定范圍;假如現(xiàn)場環(huán)境有粉塵,需求咱們定時整理光電傳感器探頭外表;或者是多個傳感器嚴密裝置,互相發(fā)生攪擾;還有一種影響比較大的是電氣攪擾,假如周圍有大功率設(shè)備,發(fā)生攪擾時有必要要有相應的抗攪擾措施。假如做過上述的逐個排查,這些要素都能夠明確地掃除仍是沒有信號輸出的話,主張退回廠家檢測判斷。